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文件
津機學院人[2021]4號
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為提高我校信息化管理應用水平,強化過程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根據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教職工出勤獎勵考核辦法》、《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等規定和實際情況,制訂考勤管理實施細則,請各部門認真執行。
第一條本細則適用全體在職在崗教職工。我校使用“釘釘”APP進行考勤管理和記錄。
第二條出勤記錄
(一)教職工出勤,使用“釘釘”APP依據考勤管理規定中的上下班時間,在到達和離開工作崗位時使用打卡操作,進行上、下班兩次考勤記錄,包括計劃內授課到校,執行走班制管理的教職工。
正常出勤日期5:00開始可進行上班打卡,23:00前可進行下班打卡。默認出勤地點為我校雅觀路校區所在范圍。
(二)教職工因工作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及完成其他工作(不含外派),不能在默認出勤地點進行上下班時間出勤記錄的,使用“釘釘”APP的“外出”功能記錄出勤。
外出打卡應在外出前申請,審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進行出勤記錄,未審批同意的,無法進行記錄。
部門負責人申請外出打卡,由主管校領導審批,其他人員申請外出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申請和審批均使用“釘釘”APP完成。
(三)非正常日期出勤的,不使用“釘釘”APP記錄,需填寫《教職工出勤獎勵情況統計表》對應列次進行統計。
(四)人力資源處確認教職工外派的,外派期間可不使用“釘釘”APP進行出勤記錄。
第三條補卡規定
教職工出勤,因故未正常記錄的(含未打卡、打卡時間異常等),可使用“釘釘”APP的“補卡”功能補記出勤記錄。
部門負責人申請補卡,由主管校領導審批,其他人員申請補卡,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申請和審批均使用“釘釘”APP,并應在當月完成,未完成的視為審批不通過。
教職工休假或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等原因未記錄出勤的,不得申請補卡,依據考勤管理規定處理。
第四條考勤統計
(一)每月結束后,將“釘釘”軟件導出的考勤月度匯總報表打印,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非寒、暑假期間,應在每月前3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處。各部門務必做好考勤的核對和確認,對遲報或漏報的部門,責令限時整改。
(二)統計期內組織非工作日到校工作的,同時提供審批通過的《教職工出勤獎勵情況統計表》;有教職工休假和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同時提供相關審批程序和資料;有外派人員的,同時提供《外派人員月工作記錄表》復印件。
第五條其他
(一)考勤記錄納入考勤檔案,作為教職工薪酬和考核依據。
(二)教職工使用“釘釘”APP進行出勤記錄時,如遇軟件不能正常工作,要留取含系統時間的截圖,并第一時間向部門負責人和圖文信息中心反映,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三)遇突發事件,須調整考勤管理,相關部門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處,依據《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履行手續并及時調整,避免影響出勤統計。
(四)在考勤記錄、審核、統計等環節中若出現弄虛作假,瞞報、謊報,將追究當事人責任,納入師德師風檔案,并與考核結果掛鉤。
第六條本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人力資源處。原《指紋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津機學院人[2016]5號)廢止,《異常簽到(退)登記表》及《考勤記錄表》不再使用。
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