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工:
按照市醫保局、人社局、稅務局聯合發布的《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津醫保局【2020】85號)要求,自2021年起,大額醫療救助費實行按月繳費,參保范圍、年繳費標準及繳費渠道不變,現就有關問題告知如下:
一、繳費時間
自2021年1月份參保繳費期開始,城鎮職工大額救助費實行按月繳費,參保人員自參加職工醫保之月開始,按月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
二、繳費標準
在職人員每年一、四、七、十月份按照21元/月標準繳納,其余月份按照22元/月標準繳納,全年累計繳納不超過260元;退休人員按照30元/月標準繳納,全年累計繳納不超過360元。
三、繳費渠道
在職人員由參保單位按月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由我市社發且享受醫療退休待遇的人員在基本養老金中按月扣繳,基本養老保險金非我市社發只享受我市醫療退休待遇的人員,由參保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望周知
人力資源處/退管辦
2021年1月19日